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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

倫理或效力?勸服科技的兩難

勸服科技(persuasive technology)的設計目的在於幫助使用者改變行為,尤其是壞習慣,例如久坐不動——我的運動手環每隔四十五分鐘就會振動提醒我起來走動。雖然勸服科技立意良善,但很容易引起「誤用」或「濫用」的疑慮。勸服科技會不會引導使用者去做錯的事情?使用者做決定的自主權是否被限縮或剝奪?依賴勸服科技的「好」行為是真(心)的嗎?為了避免這些疑慮,哲學家和社會學家發展了一系列倫理守則作為勸服科技的設計要點。

倫理或效力?勸服科技的兩難

這些要點的通則是:確保使用者同意勸服科技的目標設定。雖然這個原則能夠有效降低誤用或濫用勸服科技的可能性,卻會把勸服科技帶進一個兩難困境:尊重使用者但沒有效果。安裝 APP 時提醒使用者注意隱私條文的視窗很快就被關掉、駕駛很少真的在意儀表板上的因為超速而轉紅的數字、運動手環一天振動三次我也不見得會起來一次。如果勸服科技的用處是改變使用者行為,那麼遵守倫理守則的勸服科技顯然沒什麼用——這些守則正在剝奪勸服科技的能力。

問題的根源在於,人類目標經常很複雜而且相互衝突。我的長期目標是身體健康,我也清楚知道多活必須多動,但手環振動的時刻,我正好在寫文章、看影片、或讀小說,這時候我的(短期)目標是完成這些工作、避免被打斷、或享受這段時光。雖然我同意運動手環的目標設定,但這個勸服科技在某些時刻其實違反了我當時的目標。換句話說,「使用者同意目標設定」往往只是雞肋,我們很少有人不同意「健康」或「財富」這種理想。留給使用者極大的決定自由,說穿了只是複製原來生活中的掙扎情境與結果:長期與短期目標相互衝突,得勝者往往是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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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麻煩的是,有些目標非常重要,但卻很難獲得普遍認可。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環保——想想拒絕相信氣候變遷(舊稱「全球暖化」)或即使相信也不認為有責任的人。這些人並非少數,而且我們很難用「他們不理性」的指責就輕易了事(何況他們也不會因為指責而改變)。這個困境其來有自:我們無法將環保確立為眾人都該遵守的道德或法律規範。為什麼?

一般來說,道德或法律規範雖然限制自由,但這種限制最終是為了保障個人利益。想像一個完全沒有排隊這種概念的社會,人們經常為了先後次序打得你死我活,因而彼此仇恨且互不信任。想反的,另一個社會逐漸發展出排隊的概念,而且大家約定排隊是人人都該遵守規範。你會想要生活在哪個社會?答案很明顯。前者很自由但不穩定,個人利益最終受到損害;後者不太自由但平順安穩,每個人都能獲到(一定比例)自己想要的。換句話說,這種契約模式確保了道德或法律規範和個人利益的並行不悖。

正因如此,很少有使用者反對促進「安全駕駛」的勸服科技。因為這樣的勸服科技看似減少駕駛開車的自由度,但最終其實保障了他的安全——當他走路的時候,別人車上的超速警示很可能救他一命。這種契約賴以成立的相互性,在環境問題上幾乎不存在:愛護環境的你,可能得不到明顯或立即的好處。亂丟垃圾可能還好解決,但氣候變遷往往只能雙手一攤:氣體會擴散且需要時間累積或淨化,你減少排放二氧化碳,呼吸到好空氣的可能是一千公里以外的人或者你的孫子的孫子,但立即承受出門不方便、走路滿頭大汗、工作效率降低、少賺一小時薪水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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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善似乎沒善報」的規範,很難被大眾普遍接受為長期目標。這就是為何環境倫理或環保哲學極力想要去除「人類中心」觀點,因為除非人類不以個人獲利為考量,環保的法律或道德規範才有可能真的形成並且強化,而不只是當前的「若有似無」。然而在此之前,如果勸服科技把「使用者同意目標設定」奉為圭臬,那麼勸服科技無異自廢武功——要不就是軟弱無力,要不就是置之不理。

※本文(不含圖片)原刊登於《週刊編集》第 12 期,2018.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