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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7

OF, FOR, or BY:科技與倫理的三種關係

科技總是挑戰道德的邊界。從機械手臂到人工智慧、從麻醉技術到基因編輯,每個新科技的出現,都會為人們帶來驚喜、驚奇、驚訝、甚至驚嚇。鑑於過去那些令人印象深刻的科技錯誤,尤其是距離現今不久的原子武器與核電災難,人們開始把科技倫理放在一起談論,強調科技的發展需要倫理的引導——科技只是「手段」,只有倫理才能告訴我們「目標」。

OF, FOR, or BY:科技與倫理的三種關係

第一種科技與倫理的關係於焉誕生:Ethics OF Technology。這即是經典(或者說傳統)的科技倫理,也是一般學界說的「科技倫理學」。這種關係主要致力於發現和挖掘某個技術可能產生的倫理問題,尤其是從人文主義(humanism)的角度來審視,比如:基因編輯會改變「人生而為人」的自然狀態嗎?這個技術會成為富人的特權,以至於加深社會階級和貧富差距嗎?同樣地,人工智慧會搶走人類工作、甚至取代人類嗎?它會不會也成為上層階級促進財富的工具?換句話說,經典科技倫理的主要目標,在於預測、分析、和描述科技可能帶來的負面後果

在知道各種技術的負面後果以後,我們應該怎麼做?第二種科技與倫理的關係隨之而來:Ethics FOR Technology。「For」這個介係詞的意味很明顯,就是要為科技的發展設定一個「倫理框架」或「道德標準」,來限制和預警科技的走向或應用。這種關係往往要求設立某種「倫理審查委員會」,聚集各種人文社會學者來檢查和討論技術可能帶來的問題,並且要求工程師和設計者做出改善。例如,從歐洲開始且行之有年的「科技評估」(technology assessment),就屬於這類實踐。當然,也有不只侷限於專家的審查委員會,而是把一般大眾納入的民主程序,比如台灣學界經常提到的丹麥科技委員會,即是透過公民審議來推動所謂的「參與式科技評估」。

標準或傳統的科技倫理強調在科學技術與人文社會之間劃下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

上述兩種關係,可以說是現今人們研究和操作科技倫理的主要方式。不論是 of 或者是 for,我們都可以隱約看到某個穩固的思維模式:科技和倫理之間有一條紅線,而科技倫理的主要作用,就是發現和監看科技什麼時候、以什麼方式跨過那條紅線(不論有意或無意),並且致力於把守倫理的邊境、阻止科技的越線。這樣的科技倫理行之有年,也確實有助於社會避免落入某些科技危難之中。然而,這兩種關係都忽略了科技與倫理之間的紅線其實並不穩定,有時候甚至會消失;更有甚者,將科技與倫理視為兩個不同的王國(realm),往往也連帶把人文社會和科學工程分化成為兩個敵對陣營

正如這個專欄經常提到的,很多時候技術有它的道德意義和倫理作用。當駕駛經過學校附近的減速丘而緩慢行駛,這個行動的道德究竟來自於駕駛還是減速丘?當顧客結帳時跟隨直覺把腳踩在地上的腳印圖案,因而維持了安全社交距離,這個行動的倫理究竟來自於顧客還是腳印圖案?在這些例子裡,技術並不違反道德或倫理,反而是促進和維持社會重視的價值。換句話說,前述那條紅線可能並不存在,我們沒有「倫理科技、一邊一國」;相反的,科技與倫理共同發揮效果,催生人們的道德行為——我們很難辨明究竟是人或是物在發揮作用

當顧客按照地上腳印很有規矩的排隊,這個道德的行為究竟來自人類還是技術?

更進一步說,即使科技與倫理的紅線存在,它也很可能是浮動的。也就是說,倫理的標準和觀念往往隨著時代與科技的發展而改變。在建築技術發達之前,人們很少擁有私人空間,更不需要也不捍衛現今我們認為的隱私。不只如此,在隱私觀念達到高峰以後,如今隨著社群媒體的興盛,年輕世代也開始重新定義隱私,把當今大人視之不可侵犯的事物,看作展演與協商的工具。同樣的,在麻醉劑發明並廣泛使用之前,「感受疼痛」是上帝賦予人類的標誌,剝奪痛感全然不符道德,但如今如果醫生不給病患施打麻醉就施行手術,百分之百會被送進倫理道德委員會。

如果我們希望超越主流的科技倫理,給予科技更大的發展空間,那麼應該提倡的,是另一種科技與倫理的關係:Ethics BY Technology——把科技視為倫理的一部分,而不是倫理的對立面;討論和思考道德問題時,將科技視為幫手而不是敵人。如果我們堅守眼前的倫理標準,結果很可能是扼殺科技的發展。更重要的是,當我們淡化甚至塗銷紅線時,才能讓人文社會學者與科學工程學者發展出更為平等且友善的關係,打開可能攜手合作的空間。

* 本文(不含圖片)原刊登於《週刊編集》第 38 期,20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