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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實境(VR)或是擴增實境(AR)?
要回答上述疑惑,得從「《Pokémon GO》和其他沉浸式遊戲有何不同」開始。目前號稱可以帶來沉浸式體驗的遊戲技術有二:AR(Augmented Reality,擴增實境)和 VR(Virtual Reality,虛擬實境)。VR 通常需要一台很像相機的「頭戴式眼鏡」,例如 Google Cardboard 就是非常簡易的 VR 裝置。在 VR 裝置中,我們觀看的螢幕就像是一個界面,切割現實的生活世界和虛擬的遊戲世界,讓我們從舊世界「跳進」新世界,在新的環境裡移動、探索、作戰。
AR 技術——《Pokémon GO》的基礎——則相當不同,它把虛擬環境「貼在」現實環境上,就像我們在《Pokémon GO》看到的,手機螢幕上顯示著遊戲世界,但後頭立即就是再真實不過的生活世界(尤其是要收服神奇寶貝的時候)。目前神奇寶貝還比較像是貼在現實景象上的貼紙,因為它們常常不夠立體,也貼得不夠好(有時還會浮浮的…)。我們可以這麼說, VR 下的生活世界和遊戲世界是斷裂的(註 1),但 AR 裡的兩個世界則是連續的。
AR 和 VR 穿戴裝置長得很不一樣 |
AR 遊戲下,生活世界和遊戲世界的連續性幾乎無法避免,因為這正是 AR 遊戲的核心所在,這也是為何《Pokémon GO》需要透過它的前身《Ingress》收集大量現實資料。即使在抓神奇寶貝時把手機鏡頭關閉(許多玩家為了省電會這麼做),也不表示這個連續性消失了,因為整個遊戲的環境基礎就是生活世界。這種連續性,帶來《Pokémon GO》(或者廣義來說 AR 遊戲)兩個值得注意的效應。
當兩個世界相互交融
第一,在 VR 遊戲裡,玩家的遊戲行為和生活行為兩者幾乎無涉,但在 AR 遊戲裡,兩者卻有一定程度的對應關係。我們可以在 VR 遊戲世界中走上一百公里但實際上身體一點移動也沒有,但要抓到《Pokémon GO》裡的神奇寶貝,我們非得走到某個地方不可。因此,VR 的線上流量就是線上流量,但《Pokémon GO》的線上流量同時也是線下流量(人流)——所以《Pokémon GO》的流行會被視為新商業模式的誕生。
第二,VR 遊戲很少對現實空間產生實際影響,但《Pokémon GO》很可能改變現實空間的性質。一百個 VR 遊戲玩家可能會塞爆虛擬空間裡的某個廣場,但幾乎不會有哪個現實裡的公共空間因而被塞爆。相反地,一百個《Pokémon GO》玩家同時跑到「遊戲裡」的某個地方去抓神奇寶貝,我們就會確實地在「現實裡」的某個地方看到一百個真實的身體。也就是說,遊戲世界裡的空間基本上都是公共的,它對所有玩家預設開放,在 VR 下這個預設不成問題,但由於《Pokémon GO》把遊戲世界重疊於生活世界,這使得《Pokémon GO》可能把任何地方變成公共場所——整個世界都是我的遊樂場!
我家就是神奇寶貝家(可以不要一直出現在廁所嗎?) |
若把上述兩個效應放在一起,我們就會看到《Pokémon GO》之所以帶來各種問題的原因。一般而言,遊戲是種在私人空間進行的個人行為,但《Pokémon GO》藉由交疊生活世界與遊戲世界,(很可能)先將現實空間——不論公或私——轉換成公共空間,再將個人行為帶到公共空間。我們都知道,一旦個人行為進入公共場所,它就不再只有個人性質而是公共行為,因而具有社會上的意義和後果,尤其當一群人在公共場所從事相同行為的時候,它甚至可以被視為「政治行動」——至少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會這麼說。
從虛擬到現實,從個人到公共
如果《Pokémon GO》玩家純屬小眾,這種綜合效果尚且不會帶來急迫或嚴肅的議題,但《Pokémon GO》大受歡迎,這迫使我們不得不思考即將產生或已經產生的問題(註 2)。
例如,某個社會的「空間政治」可能透過《Pokémon GO》而延續:有(美國)黑人玩家認為自己更容易在白人至上的公共空間被懷疑、被盤查、甚至被攻擊,因為低頭繞來繞去找神奇寶貝看起來就是個可疑的舉動——而黑人更不被信任。也有論者批評,《Pokémon GO》透過數據資料輕易把任何生活空間轉換為遊戲空間,然後引導人們行動,就像 Uber 和 Airbnb 一樣都在做無本生意,還能輕易撇清相關責任。除此之外,有人家門前忽然聚集人群只因為住址被設定為道館(gym),也有醫院被玩家無端打擾因為裡頭有神奇寶貝,還有不少玩家因為不注意現實世界的交通狀況而身陷險境,更別說有的地方變成旅遊聖地就因為那裡才能玩《Pokémon GO》!
「哪泥?我平常慢跑的公園怎麼變這樣!」 |
什麼?一個遊戲怎麼可能有這麼強的公共甚至政治後果?或許我們可以問問美國總統候選人希拉蕊(Hillary Clinton)和川普(Donald Trump),他們都已經打算利用《Pokémon GO》來從事政治活動了!顯然,因為《Pokémon GO》交疊虛擬與現實、模糊個人與公共,所以不論我們是不是玩家,都可能受到影響——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給使用者和設計者
對於使用者來說,《Pokémon GO》的技術特性與效應,意味著我們必須注意玩遊戲時的舉動。在《Pokémon GO》下,玩遊戲的個人行為實際上全都發生在現實的公共空間裡,所以當遊戲行為和(正常情況下的)公共行為有所扞格的時候,我們最好選擇依循公共行為而不是遊戲行為,否則可能引來奇怪的眼光(和批評)。
對於設計者而言,《Pokémon GO》的社會意義更值得深思。(遊戲的)設計者都知道,設計遊戲不是只在設計遊戲「本身」,更是在設計玩家的行為,但因為《Pokémon GO》很可能把個人行為帶進公共空間,所以相較於一般遊戲,設計者必須意識到他們設計的不只玩家的個人行為,更是玩家的公共行為(註 3)!因此,設計者必須承擔起較多的公共責任,也應盡力預測《Pokémon GO》可能引發的公共效果,甚至可以思考如何使《Pokémon GO》產生公共效果正向化。讓玩家走到戶外並相互交流是《Pokémon GO》目前看來相當不錯的一面,香港媒體甚至稱它是「脫(宅)毒神器」,不過我相信它有潛力做得更多也更好。
理想中的 Pokémon GO 遊戲情境,多溫馨啊! |
結語
《Pokémon GO》推出至今招來不少批評,但我始終不認為它會是一個多危險的遊戲,我甚至相信它可以為社會做好事。《Pokémon GO》的許多爭議不單源於它交疊現實與虛擬,更因為它模糊了公共與個人。它一方面(可能)把任何現實空間變成公共遊戲空間,另一方面藉此將個人行為帶進公共場所而成為公共行為。過去很少有大受歡迎的遊戲能夠帶來這種效果。一旦我們理解《Pokémon GO》的技術特性與社會意義,我們就能思考如何避免引發太多的負面效應,更重要的是,我們可以引導它走向更好的方向。
註釋:
- VR 也可以用來模擬現實世界(例如訓練醫生開刀),這種方式沒有本文所說的斷裂,但很明顯它的主要用途並非遊戲。
- 非遊戲的 AR 也將虛擬資訊貼在現實世界,但因為不是遊戲,所以沒有遊戲世界與現實世界的「交融」,比較像是對著現實世界貼標籤,因此比較沒有本文討論到的效應和問題(但有別的爭議)。
- 設計者並非沒有考慮到前者,但我猜測他們很可能沒有注意到後者。
※本文首刊於【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連結